隨著全球環保意識抬頭,綠色科技與永續發展已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近日,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初審通過「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正式將太陽光電板、風機葉片等發電設備納入應回收廢棄物範圍,並針對非法棄置大幅加重罰則與企業連帶責任。此舉標誌著台灣的環境治理,正從傳統的末端處置,正式邁向「全生命週期管理」的循環經濟新模式。
身為科技產業的一份子,盛網科技深知「科技發展與環境保護並重」的重要性。我們高度肯定並支持政府推動資源循環與綠能設備妥善回收的政策方向。
盛網科技始終將 ESG(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視為企業發展的核心價值之一。我們承諾,未來在追求技術創新與提供優質服務的同時,將持續關注並導入綠色環保思維。期盼能與產官學界攜手合作,共同落實環境保護,為下一代打造生生不息的永續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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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修正初審通過 光電板、風機葉片納入回收

圖片來自 聯合新聞網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廢棄物清理法」修正草案,太陽光電板、風機葉片等納入回收廢棄物;為嚴懲非法棄置,刑期提高至最重七年,併科罰金最高一千五百萬元,若棄置於生態環境敏感地區,直接加重其刑二分之一,提前啟動債權保全,防止惡意脫產;公司負責人以及大股東負連帶責任。
廢棄物清理法修正重點之一,將應回收廢棄物公告範圍由一般廢棄物擴及事業廢棄物,並增訂太陽光電板、風機葉片等發電設備的責任業者範圍及繳費義務,未來環境部則可向光電板的製造、輸入及設置業者徵收回收清除處理費。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長賴瑩瑩說,綠能設備和其他廢棄物有所不同,大量廢棄物會在案場除役後一次性排出,立委陳菁徽所提草案要求業者在案場除役前須提交回收管理計畫,這部分將會納入。
廢棄物非法棄置層出不窮,抓到人卻輕判,讓各界氣憤難平。遏止非法棄置也是本次修法重點,增訂主管機關得裝設或利用監視攝錄系統及其他科技工具蒐集、掌握廢棄物流向資料,將非法棄置刑期上限由五年提高至七年。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生態、資源利用環境敏感地區內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為防止環境犯罪行為人惡意脫產,本次也增訂地方主管機關得要求處置義務人提出非法場址處置計畫書,處置義務人、公司負責人、大股東等須負繳納代履行及應變措施必要費用的連帶責任。
由於朝野所提草案與行政院版本大多方向一致,主席林月琴最後裁示無須交由黨團協商,昨順利通過委員會審查。
立法院上周通過「資源循環推動法」,昨再通過「廢棄物清理法」兩修正草案,環境部長彭啓明說,資源循環推動法作為「胡蘿蔔」導引產業轉型、促進綠色循環;再用廢棄物清理法作為「棍子」強力管制,雙管齊下,要把我國的廢棄物治理,從傳統末端處置,推向「全生命週期管理」的循環經濟新模式。